官方发布: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注册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2025/4/22 16:41:5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佚名 【字体:

  官方发布: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注册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执业注册中会遇到哪些问题,你知道该怎么做呢?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常见问题的解答,一起来看看。

  1.注册安全工程师如何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类别的继续教育?

  答复:注册安全工程师申报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前,应按照拟注册专业参加对应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专项继续教育培训(改革过渡期的继续教育免除政策已终止)。拟参加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专项继续教育的,申请人可在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首页(无需登录)点击“初审机构列表”,在最后一页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点击旁边对应的黄色提示符,查询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联系方式,自行咨询课程班次信息,不设地域及学习方式(线上或线下)限制。

  已参加备案机构组织的建筑施工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如备案机构已集中录入培训信息(申请人可登陆本人注册管理系统自行查阅),申请人无需再次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如申请人自行录入继续教育培训信息,建议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含继续教育证书个人信息及培训信息页)。非注册安全工程师专项继续教育的培训信息不予认定。

  2.申请延续注册需提交的履职情况材料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复:履职情况指在当前注册周期内,完成或参与的具体主要安全生产工作(或项目、成果),应详实地反映具体工作实施的时间、地点、对象、内容等信息。若履职情况仅是描述执业期间的工作职责或其工作内容与安全生产工作不相关,视为未提供履职情况。

  3.申请办理变更+延续注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复:注册有效期已不满1年且系统填报继续教育学时(48学时)已满足延续注册要求的,申请人在办理变更注册时系统默认同时申请延续注册(即变更+延续注册),申请人上传的证明材料需同时符合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有关要求(注意务必上传“履职情况材料”)。

  4.如何查询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标签)是否已领取?

  答复:申请人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首页“通知”栏目,查阅最新批次注册安全工程师领证(签)通知中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标签)待领取人员名单”。如在名单中查询到本人信息,则可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证书领取事宜。如在名单中未查询到本人信息,则代表证书已发放,请自行核实本人接收或单位、他人代收情况。

  5.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标签)如何领取?

  答复:申请人已在注册管理系统证书领取模块登记“邮寄到付”的,执业证(标签)将按照系统登记信息分批次进行邮寄,请耐心等待。已填报的邮寄信息均不可修改。

  6.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初审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仅受理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注册业务。拟申报本专业类别的申请人应在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中在线填报注册申请,初审机构应选择“部委”栏目下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人在完成系统信息填报后,应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注册管理系统,并点击提交,完成注册申请(注册进程显示“网上提交申请”)。注册申请进度可在登陆注册管理系统后的“注册进程”栏目中查询。

  7.完成系统申报后应如何查询注册动态?

  答复:申请人完成注册申请后,可使用个人账号随时登陆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在“注册进程”栏目查询审核状态。初审通过的(注册进程显示“初审受理待上报终审”),由初审机构按月度将申请材料转终审机构进行终审,申请人无需操作系统,请耐心等待。初审未受理的,申请人可在注册管理系统自行查询未通过原因,重新在线填报、提交注册申请,并按要求重新上传全部注册申报材料。

  8.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申报过程中可否申请撤回?

  答复:在初审机构对个人注册申请进行审核操作前(注册进程显示“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可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撤回操作。如初审机构已完成初审(注册进程显示“初审通过”),申请人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注册管理”栏目关于撤回注册流程的说明办理。如终审机构已完成终审上报(注册进程显示“终审上报批次XXX”),申请人不可再申请撤回。

  9.办理注销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复:在注册有效期内,拟中止在现聘用单位的注册,可向注册初审机构提交相应书面材料申请注销。涉及更换单位的,如新聘用单位具备注册条件,申请人可直接办理变更注册,无需办理注销注册。注销注册成功后,如需再次注册执业的,需先按照重新注册申报要求先进行重新注册,再按照注册证补办流程办理证书补办。

  10.申请注销注册后如何查询注销状态?

  答复:申请人提交注销注册后,可持续关注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首页“注册信息公布”栏目,注销注册人员名单随每批次注册人员名单同期发布。

  11.申请人受聘于第三方人才机构(用人单位),被派遣至现工作单位(用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可否注册在现工作单位(用工单位)?

  答复:用人单位如满足相关要求可以注册,用工单位不予注册。

  12.申请人受聘于企业子公司,与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可否注册在子公司的上级单位?

  答复:申请人申请表中所填聘用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所标单位名称和公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一致,否则不予通过。

  13.聘用单位名称在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生变更,申请人提交的劳动合同单位公章与申请表聘用单位名称不一致,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复:申请人应在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的同时,将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或聘用单位出具的更名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同时提交。

  14.事业单位/行政机关聘用人员可否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

  答复:非生产经营单位不予注册。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申请人应在申报前自行核实本单位属性。

  15.系统填报过程中出现地区、初审机构选择及材料上传页面显示不正常等情况时,应如何处理?

  答复:申请人在注册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上述问题,请更换浏览器为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如问题仍无法解决,或仍有其他系统使用方面的技术问题,可添加注册系统使用疑难咨询QQ群:465356006。

  16.如何查询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标签)补办办理结果?补办成功后应如何领取?

  答复: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标签)补办成功人员信息随每批次注册人员名单公布,申请人可在我中心网站(www.pqrc.org.cn)首页“通知”栏目每批次注册安全工程师领证(签)通知中查阅相关名单。

  申请人在提交补办申请材料时已提供《补办注册证领取方式登记表》的,执业证(标签)补办成功后将按照预留收件信息直接寄出(邮寄到付)。

  申请人在提交补办申请材料时未提供《补办注册证领取方式登记表》的,可查阅我中心网站(www.pqrc.org.cn)首页“通知”栏目最新批次注册安全工程师领证(签)通知,如在待领取名单中查阅到本人信息,即可按照领证(签)通知要求办理证(签)领取。

  17.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标签)快递寄出后,因收件人无法取得联系、拒收等情况导致快递退回的,应如何再次申办执业证(标签)邮寄?

  答复:首次集中邮寄过程中,因申请人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无法取得联系、拒收等情况导致快递退回的,需等待执业证(标签)分批次返回我中心后才可重新登记办理邮寄手续。申请人可登陆我中心网站(www.pqrc.org.cn),在“通知”栏目中查阅最新批次注册安全工程师领证(签)通知,如在附件4待领取名单查询到本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即可按照通知要求申办再次邮寄;如附件4待领取名单无本人相关信息,则表示执业证(标签)尚未批量返回,请耐心等待。

  18.个人系统完成上报后,“注册进程”模块仍显示“用户未提交”状态应如何处理?

  答复:申请人完成提交后可在“注册进程”模块查询注册审核进度。如“注册进程”仍停留在“用户未提交”状态,则说明上次申请提交未成功,请重新上报,直至“注册进程”状态更新为“待初审”。如多次重新上报后“注册进程”状态仍未更新,可添加注册系统使用疑难咨询QQ群:465356006。

  19.“注册进程”模块显示进度与实际不符时,应如何查询审核状态?

  答复:注册管理系统“注册进程”模块显示的审核进度与实际不符时,申请人可进入“注册记录”,点击“审核状态”栏目下的蓝色字体,查看每次注册申请的当前审核进度。

  20.注册审核不通过原因应如何查询?

  答复:注册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可进入注册管理系统“注册记录”,点击“审核状态”栏目下的“初审未通过”蓝色字体,查看未通过原因;点击“操作”栏目下的“查看”蓝色字体,查阅每次申报时所提交的图片材料。注册审核不通过需再次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重新上传全部证明材料。

  21.企业如何查询本单位所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员信息?

  答复:进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登陆本单位任意一名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账户,点击左侧功能栏“聘用单位注册信息”进行查询。

  22.如何界定各专业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

  答复:注册安全工程师各专业类别对应执行行业界定如下:

  煤矿安全:煤炭行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化工安全: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审查、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金属冶炼安全: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工程行业

  道路运输安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其他安全(不含消防安全):除以上行业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是有天然气开采、燃气等其他行业

  23.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为哪几个级别?

  答复: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评价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中级、初级。

  24.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取得的证书和标签有什么区别?

  答复: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只在办理初始注册时发放证书,办理变更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时发放标签,注册人员收到后粘贴在原证书注册记录页上即可。

  25.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有电子证书?

  答复: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暂未启用电子证书。

  26.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注册是否有年龄限制?

  答复: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

  27.注册申报对聘用单位有何要求?

  答复:申请人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方可办理注册申报,非生产经营单位(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予注册。

  28.如何查看已上传的注册申报图片材料?

  答复:申请人登陆注册管理系统后,点击左侧功能栏“注册记录”,进入后点击“操作”栏目下的“查看”蓝色字体,即可查看已上传的注册申报图片材料。

  29.是否可以使用聘用证明/文件替代劳动合同?

  答复:不可以。申请人在办理注册时必须提供劳动合同,不可使用聘用证明/文件等替代劳动合同。

  30.初审未受理原因为涉嫌挂靠时应如何处理?

  答复:建议申请人在重新提出注册申报时将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连同其他注册申报材料同步上传。

  31.如何办理注册系统登录密码重置?

  答复:申请人可在注册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按要求将身份证复印件(标明密码重置)、本人手持身份证免冠照片发至指定邮箱。详情请参见注册管理系统“忘记密码”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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